采购招标
    郑州航空港区邮政综合生产用房(施工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9-12-12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区邮政综合生产用房(施工监理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现对郑州航空港区邮政综合生产用房(施工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区邮政综合生产用房(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1.2 项目概况:监理服务;

    1.3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区;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施工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全过程及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2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合同工期;

    2.3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报名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3项目总监资格: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务合同、并同时出具在本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4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不重复使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报名企业报名。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相关查询网页,经查询有一人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企业:请于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

    4.3报名时携带资料: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按照本招标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要求准备相应资料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均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现金支付。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联 系 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2828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100米)

    联系人:李静、王光正

    电  话:0371-66681093

    电子邮箱:xdzx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