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呼和浩特、天津、大理等4个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备工程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4-26来源:中国邮政网

  1、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西安、呼和浩特、天津、大理等4个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备工程集中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EIEC-2020-ZM02-0126)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述:

  西安、呼和浩特、天津、大理等4个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备工程集中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西安、呼和浩特、天津、大理等4个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备工程集中采购项目,具体分包如下:

  包号

  项目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1

  西安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备二期工程

  小件分拣机系统1套+摆轮分拣系统1套(有设备承载平台)

  2

  呼和浩特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备工程

  小件分拣机系统1套+摆轮分拣系统1套

  3

  天津邮件处理中心(南楼)分拣机配备工程

  简易分拣机系统1套+摆轮分拣系统1套

  4

  大理邮件处理中心(租用)分拣机配备工程

  简易分拣机系统1套+摆轮分拣系统1套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各包技术规范书(含图纸)”。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4)供应商须具有2017年1月1日至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的分拣机加自动摆轮分拣矩阵系统的合同业绩;

  (5)供应商须承诺满足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设备投产试运行的工期要求;

  (6)供应商必须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售价为每包800元人民币/包

  (2)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登录“中国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https://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采购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2.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购买现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 电大厦21层标书发售处)。

  3.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客服邮箱:service1@ebidding.com.cn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采购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中国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3)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5月6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邵晔、任宣兆

  联系电话: 010-52579315、010-52579248

  E-MAIL: shaoye@ceiec.com.cn、renxzh@ceiec.com.cn。

  6、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09:30

  首次响应文件现场接收时间: 2020年5月7日上午09:00-09:30

  2)首次响应文件邮寄或现场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内2号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8层第四会议室(新兴桥西北角,城乡贸易中心大楼背面)。

  首次响应文件可以邮寄,但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寄到并与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首次响应文件也可以现场递交,递交人员须符合“北京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因疫情情况采用网络线上磋商,不设现场磋商。供应商应派代表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线上磋商。

  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名称: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  

  邮政编码:100036

  项目联系人:张荦、安冬、任宣兆、宋先生

  电话:010-52579275(18710298158)、010-52579247(15810780064)、010-52579248(13263383109) 电子邮件:zhangluo@ceiec.com.cn 、renxzh@ceiec.com.cn

  传    真:010-52579000-9321

  以下银行信息用于标书款和保证金:

  --户名: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支行

  --行    号:4031 0000 5081

  --账    号:911007010000328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