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前置集包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1.2项目编号:HR-2020009号
1.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标包。
1.4资金来源:自筹。
1.5服务内容:拍照称重设备2台、一分四粗分设备4台、九宫格集包笼16组。
1.6招标控制价:总金额约18万元。
各项设备招标控制价:拍照称重设备1.8万元/台,粗分一体机2.2万元/台,九宫格集包设备0.35万元/组。
1.7交货期:供应商获得中标通知书15天内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毕。
1.8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1.9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为自验收之日起不低于两年。
1.10服务地点:许昌市境内。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新公司以成立日期为准);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的投标企业不接受报名。
注:以上资料除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还需准备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经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确认并缴纳相关的招标文件费用后确认报名成功。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有效承诺书。在投标阶段及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查询资料及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10日至2020年07月1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在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资格要求相关证件报名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购买。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07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永兴东路与魏文路交叉口众信国际18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网》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4-2661234
地 址:许昌市颖昌大道
招标代理: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637479933
地 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永兴东路与魏文路交叉口众信国际18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