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o.ZJPOST-FW-20040)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述:本项目为适应生产需要,满足寄递业务发展与寄递最后一公里的业务需求;本合同包选择2-3名成交人(如果有效应答人数量=4时,确定2名成交人,如果有效应答人数量>4时,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3名成交人),资金来源为自筹。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6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金额4785万元。
合同包号 |
服务序号 |
租赁物资名称 |
租赁物资型号 |
使用电池型号 |
主要技术参数 |
报价要求(元/每月/辆) |
计量单位 |
个性化邮政LOGO印制(除绍兴、余杭等个别地、市、区不制作)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辆)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万元) |
合同包一 |
1-1 |
公告车型电动三轮车 |
变档基本型1.4米 |
6045 |
详见附件1 |
<280.00元/每月/辆 |
辆 |
车身喷涂邮政专用标志 |
3年 |
1405 |
1416.24 |
6032 |
<260.00元/每月/辆 |
472 |
441.79 |
||||||||
1-2 |
变档加大型1.5米 |
6045 |
<290.00元/每月/辆 |
111 |
115.88 |
||||||
6032 |
<270.00元/每月/辆 |
28 |
27.22 |
||||||||
1-3 |
1.8米大型 |
6045 |
<360.00元/每月/辆) |
906 |
1174.18 |
||||||
6032 |
<330.00元/每月/辆) |
224 |
266.11 |
||||||||
1-4 |
非公告车型电动三轮车 |
变档基本型1.4米 |
6045 |
<260.00元/每月/辆 |
410 |
383.76 |
|||||
6032 |
<240.00元/每月/辆 |
455 |
393.12 |
||||||||
1-5 |
变档加大型1.5米 |
6045 |
<270.00元/每月/辆 |
133 |
129.27 |
||||||
6032 |
<250.00元/每月/辆 |
133 |
119.7 |
||||||||
1-6 |
1.8米大型 |
6045 |
<330.00元/每月/辆) |
220 |
261.36 |
||||||
6032 |
<280.00元/每月/辆) |
56 |
56.45 |
注:①应答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②本项目合同包涉及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响应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3)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3年,合同到期后可根据租赁使用情况及供应商服务质量续签一年。
(4)服务地址:省内各市、县(市、区)分公司。
(5)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上牌相关费用、税费、人工费、劳务费、各类税金、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有最高限价要求,报价要求(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若合同执行中税率发生调整,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根据新税率签订补充协议,报价进行相应调整。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13%);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车辆租赁业务。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对列入浙江省邮政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 2020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应答人报名邮箱;
(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
应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ZJPOST-FW-20040-应答人名称-文件费);
(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b.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c.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d.文件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e.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开户行联行号;
f.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用于接收电子采购文件;
g.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9:3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10月22日9:00-9:30;
(2)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29号4楼5号会议室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8、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No.ZJPOST-FW-20040-磋商证金缴款凭证)。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29号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571-87269670,13732225098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安支行
--账 号:1202021719900818028
--电子邮件:332663503@qq.com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ZJPOST-FW-2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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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电动三轮车租赁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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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磋商文件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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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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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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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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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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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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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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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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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