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永城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2020-11-09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永城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服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内容: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永城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服务(二次)

    1.2 项目编号:HNTYSQ-2020-038

    1.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招标内容:永城市分公司职工食堂及邮件分拣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1.6 服务地点:河南省永城市分公司

    1.7 招标控制价:17.8万。

    1.8 服务期限:一年。

    1.9 服务质量:满足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1.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单位为具备餐饮服务经营能力的公司。

    2.3投标单位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2.4投标单位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2.5投标单位具有厨师人员健康证。

    2.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的投标企业不接受报名。

    注:以上资料除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还需准备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经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确认并缴纳相关的招标文件费用后确认报名成功。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有效承诺书。在投标阶段及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查询资料及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10日至 2020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商丘市宇鑫国际1号楼1单元2109室(归德路南京路东北角)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上午9 时00 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8楼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官方网站》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

    联系人:聂女士

    电  话:0370-36900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5515891133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