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1-304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关于对呼图壁县邮政分公司委办邮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30939.64元
采购需求:
项目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服务内容 (邮路路线) |
服务期(年) |
备注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关于对呼图壁县邮政分公司委办邮路服务项目 |
hczb-2021-304 |
线路1:呼图壁-五工台邮路 线路2:呼图壁-马桥邮路 线路3:城市转趟邮路(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1 |
19244.97元/月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良好信誉,有提供本次采购需求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北路2号
联系方式:王磊 15309946005、李星 13689937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王立娜、韩永朝 0991-2629781、1809778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