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今年3岁,于一年前开始出现行走不稳、口齿不清等病症,在当地医院治疗无果后,再次前往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全面发育迟滞、身材矮小症,目前病情进一步加重,已无法独自站立,口齿不清并伴有间歇性抽搐,这种情况可以获得重疾赔付吗?”
2021年4月22日,收到被保险人母亲石女士报案后,中邮保险湖南分公司第一时间对接,悉心指导石女士准备理赔申请资料并第一时间开展调查。理赔员通过被保险人的就诊病历,确定被保险人被诊断为全面发育迟缓情况属实,经走访吉首市、保靖县、长沙市相关医院及医保局,未发现投保前病史。理赔员在分析病情时发现,被保险人所确诊疾病不属于保险条款中所列明的重疾病种,不适用重疾责任赔付,故建议先积极治疗,等待疾病确诊180天后进行鉴定,若达到全残标准,再以“全残”申请赔付。
2021年10月初,理赔员再次联系石女士了解被保险人近况,并约定2021年10月14日在长沙复查时共同前往湖南省脑科医院进行司法鉴定。当日在医院门口,只见石女士一手抱着被保险人,一手拖着行李箱和外套,背上还背了个大大的书包。理赔员看到这样的场景,感慨万千,不仅仅是对其遭遇的同情,更是对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伟大母爱产生的钦佩之情,于是主动上前帮忙拿行李、抱小孩,又协助挂号咨询,希望能更多地帮助这位母亲。在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医检查后,由于被保险人未满6周岁,无法鉴定,案件再一次陷入困境。
虽然案件进展受挫,但想到这个家庭所遭受的磨难,理赔员不愿就此放弃,回公司后立即将案情整理上报至总部。鉴于案情特殊,总部高度重视该案件,立即联合省分公司召开案件合议会议,再次对被保险人的就诊记录、诊断结果、病情现状进行分析研判,希望能从中找到赔付理由。通过上下联动、共同合议,根据保靖县人民医院的残疾报告发现被保险人DQ(发育商)指数为22,与中国残联标准以及湘雅二医院格塞尔发育量表对比,并结合被保险人目前情况进行分析(病情逆转可能性小,以后生活难以自理),一致认为被保险人目前身体状况已经达到全残标准,决议免鉴定赔付全残保险金。
就在公司准备向石女士支付被保险人全残保险金时,被保险人父亲向某向公司提出不同意将理赔金支付给石女士,要求由自己领取保险金。经了解,当被保险人病情确诊后,向某即想放弃治疗,但遭石女士反对,夫妻二人因此产生矛盾。在被保险人治疗期间,向某未能尽到父亲的责任,不愿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夫妻矛盾进一步加深,目前已在协议离婚。出于对这对饱受磨难母子的同情之心,希望被保险人能尽快用上保险金继续治疗,同时为避免日后纠纷,理赔员多次联系向某及其家人,希望能妥善处置这笔保险金。在多方努力之下,夫妻二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向某同意被保险人由石女士独自抚养,保险金20万元全部由石女士领取。
本案中,投保人投保的“中邮年年好邮保安康A款两全保险”和“中邮附加邮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具有100种重疾、30种轻症责任,同时享有轻症豁免保费责任;保障期限灵活,可自主选择,满期后还可返还全部保费,充分兼具了保险保障和资金储蓄功能。□王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