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日常业务宣传用品
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日常业务宣传用品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经相关批准,现对该货物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采购方法: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印制宣传页、条幅、展架、展板、抽奖券、喷绘、写真、车贴等宣传物资。
2.2项目交货期为接到甲方通知后协商供货。
2.3交货地点位于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方要求。
2.5服务期限:一年。
2.6入围数量:现暂定选择6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业务宣传用品(省分公司入围宣传品除外)的定点服务。
2.7标段划分
标段 |
采购内容 |
地点 |
入围数量(暂定) |
二标段 |
印制宣传页、条幅、展架、展板、抽奖券、喷绘、写真、车贴等宣传物资 |
高新区分公司 |
2家 |
三标段 |
修武县分公司 |
2家 |
|
四标段 |
博爱县分公司 |
2家 |
注:各投标人可对以上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经营行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
(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以上情形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况的查询记录,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10日(上午9时00分-下午5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将以下资料扫描发至1409327786@qq.com。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审核通过后,发至各供应商邮箱(授权委托书上写明联系方式、所投标段及邮箱)。
4.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下午15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
联 系 人:焦作市分公司综合办(采购);
联系电话:0391-2607000;
通讯地址:焦作市丰收路2233号;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978566 18239922619;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嘉亿东方大厦18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