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职工餐厅定制家具项目变更公告
    2023-07-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ZYXA-2023-01100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职工餐厅定制家具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7月19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官方网站、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原公告内容中第三项“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1.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

    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承诺书)

    1.7、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页)。
       1.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以上内容格式自拟且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现变更为:1.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1.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

    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承诺书)

    1.7、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页)。
       1.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1.9、投标人应为拟投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以上内容格式自拟且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官网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同时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先生

    联系电话:15737150262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2023年 7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