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筑梦 百年匠心”--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邮政职工摄影作品展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5-10-29     来源:采购平台

 

“光影筑梦  百年匠心”--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邮政职工摄影作品展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北京集邮博览杂志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光影筑梦  百年匠心”--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邮政职工摄影作品展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光影筑梦  百年匠心”--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邮政职工摄影作品展项目

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光影筑梦  百年匠心”--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邮政职工摄影作品展,主板、前言展示板、结语展示板设计制作、展板搭建,协助布撤展及展期维护;

2.最高限价4.90万元。

类型

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

数量

(台/套)

1

主板设计制作

25Ox4OOcm

1

2

前言设计制作

25Ox1OOcm

1

3

结语设计制作

25Ox1OOcm

1

4

布展运输

 

1

5

展板(白色哑光板)

250x100cm

130

 

合计

 

134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14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记备案并领取邀请文件电子版(向本项目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贵司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布展主材及辅材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品牌合格证、质检报告等),资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将以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0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椿树街道宣武门东大街2号

(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打印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集邮博览杂志社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100051

    编: 北京市西城区椿树街道宣武门东大街2号

项目联系人:曹亮亮

    话:010-65185510

电子邮箱:75300541@qq.com